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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人力资源处     作者:祁艳娜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浏览次数: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1.拟接收的调剂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2.拟接收的调剂人数:10人

二、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线及以上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考类别为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且与对应初试统考科目(201英语一、301数学一)一致。

三、调剂复试时间及形式

1.调剂复试时间:2020年5月22-23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1.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考生将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tiaojicetc@163.com),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拟调剂培养单位+初试总分+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如:张三+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3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通信工程。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申请材料清单:

①电子科学研究院硕士生申请调剂报名表;

②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不超过1000字);

③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④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已获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⑥加盖有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⑦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材料③-⑦均需在入学时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5月20日),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调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电子科学研究院(83000)。

3我院将于36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

4.我院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院参加复试,未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平台及设备坏境要求

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次平台为钉钉平台。

1.复试前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及钉钉软件,并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注册腾讯会议及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2.复试前应安装调试好视频设备,确保图像、音频连接正常。

3.网络连接良好,房间独立安静。考生面试保持坐姿端正,双手交叉互握与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认定

1.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满分60分)、综合素质成绩(满分20分)与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三部分组成。

七、复试程序

1.考生需在复试视频内展示以下-③材料的原件:

初试准考证

②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 签好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4分钟,做PPT共享介绍)

3.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英语测试

八、录取

1.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录取。

2.考生出现以下状况将不予以录取:

①未参加复试者;

  ②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

 ③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或相关材料严重失实者;

  ④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⑤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⑥政审不合格者;

  ⑦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⑧复试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或舞弊情况者。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10-68893943陆老师

 电子邮箱:dky_graduates@163.com

   研招监督举报电话:010-68893529

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参加中国电科电子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2.本人坚决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复试过程中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自觉遵守考试秩序和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4.复试结束后三天内不向任何人(包括家人)透漏与复试的题目相关的内容。

    5.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承诺人:xxxxxx

2020年5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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